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〈原遠東紡織〉,乃台灣規模最宏大、最多元化的紡織及相關產品製造者。本公司共分化纖、紡織、石化、土地開發與轉投資五大事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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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治理

永續治理

企業永續發展的基礎在於完善的治理,我們追求永續治理,創造永續共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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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經營管理

為落實企業經營責任,並保障遠東新世紀股東的權益,同時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,本公司以「誠信」作為經營最高原則,穩健公司治理,推動企業管理運作、爭取全體股東最大利益

企業若以貪腐和不道德的手段營運,將使商譽及利害相關人蒙受損失。為降低企業貪腐風險,本公司建立誠信經營與反貪腐管理制度,每年執行專業推動。

誠信經營與反貪腐管理制度

最高指導原則

誠信

行為準則

經董事會通過《誠信經營守則》與《道德行為準則》

涵蓋範圍

本公司反貪腐政策涵蓋所有貪腐行為,包括:貪污、洗錢、賄賂、回扣、佣金、疏通費、非法政治獻金、不當慈善捐贈、不合理禮物、不正當利益、不公平交易等可能以不法手段侵害企業資產或股東權益之行為

管理制度

  1. 於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訂有利益迴避規定,若有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,應提報至董事會
  2. 《違反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之檢舉及懲戒辦法》
  3. 《預防資恐經濟制裁風險管控制度》訂有防制洗錢計劃
  4. 薪酬制度
  5. 內部控制制度與作業辦法(含管理政策、授權制度及職能分工)
  6. 與政府往來需啟動風險評估機制
  7. 於採購合約中明訂「防賄條款」,禁止人員收取回扣、手續費或其他名目之財物

受理層級

依被檢舉人身分,調查報告按下列原則分級呈報:

  1. 副理級(含)以上人員,應呈報至被檢舉員工之事業群主管,情節重大者應呈報至總經理
  2. 協理級(含)以上人員,應呈報至總經理並知會董事長

檢舉人保護措施

  1. 對於檢舉人之身分、檢舉內容及參與調查或約談之人員,本公司均予以保密。
  2. 對於檢舉人應予以保護,使其不因檢舉情事而遭受解僱、解任、降調、減薪、損害其依法令、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,或其他不利處分。經查覺或經檢舉人反應疑似存在不當處置之情事,應進行瞭解。如確為不當處置,應視情節輕重,依相關規定對施予者為適當之懲戒。

稽核制度

  1. 誠信經營與反貪腐列為內部稽核制度之必要稽核項目
  2. 每季依據反貪腐政策涵蓋範圍,進行「企業貪瀆自評檢核」,董事會每季檢視檢核結果,確保反貪腐政策之運行
  3. 供應商及承攬商(含代理商與貿易商)若有違反誠信經營情事之可能性,將主動調查,屬實者移除名冊

教育訓練與

宣導措施

  1. 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會成員及全體正式員工實施「反貪腐教育訓練」,宣導本公司反貪腐政策之涵蓋範圍與可能對企業及個人之影響
  2. 新進員工訓練包含「企業倫理」課程
  3. 針對與利益直接相關的採購單位單獨進行反貪腐教育訓練
  4. 供應商及承攬商(含代理商與貿易商)納入本公司交易名冊前及與本公司交易前,均須接受反貪腐宣導或教育訓練
  5. 內部刊物、會議管道、廠區標示

公司章程
公司治理守則
誠信經營守則
道德行為準則
違反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之檢舉及懲戒辦法
誠信經營執行情形
 

2023 年執行方案

修訂《違反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之檢舉及懲戒辦法》,新增「受理層級分層呈報原則」及「檢舉人保護措施」,強化管理機制並保障申訴者。

2023 年執行成果
  1. 本公司未發生任何貪腐事件
  2. 董事會成員100%完成反貪腐教育訓練
  3. 2023年新進人員100%簽署聲明書,共計149名。承諾遵守公司「誠信經營守則」,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,不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,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、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,積極落實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。
  4. 正式員工100%完成反貪腐教育訓練
  5. 供應商及承攬商(含代理商與貿易商)88%、共5,823家完成反貪腐宣導或教育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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